做一個五百年前的披薩:玫瑰奶油教皇披薩

by Yen

當香菜披薩之亂終於穿透資訊真空層來到我的耳邊,早在沒有我的時間軌裡化成過往雲煙。

世人在披薩實驗上的執著,由其發源地拿坡里(Napoli),跟隨義大利移民,一路擴散到歐洲、美洲大陸、和飲食文化大相徑庭的亞洲國家,因為少了歷史包袱,亞洲人在披薩口味的開發上毫無顧忌,簡直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。

過去曾經為了繳交報告,做了一個看似不正經的披薩研究,抓了十個不同國籍的同學,訪問且復刻了他們國家的披薩。從放上披薩的食材就可看出飲食文化的遷移、融合和同化,更有趣的是反映了當地人對「披薩」這種外來食物的想像。例如在德國可以找到滿足孩子慾望的炸肉排(Schnitzel,一種盛行於南德與奧地利的傳統菜餚)披薩;在尼泊爾山腳下,小販販賣給登山客的「披薩」,是將在地蔬菜放上囊餅,與起司一同窯烤;而在玻利維亞,人們對於披薩的印象更是簡化到了「加了起司的麵包」。

延伸閱讀:Pizza non Pizza

從左至右(手機介面為上到下)分別為存在於德國、尼泊爾及玻利維亞的披薩型態。

「真正的」拿坡里披薩

究竟披薩是不是只是「加了起司的麵包」,又或任何「加了起司的扁平麵包」都可稱之為披薩?真正的拿坡里披薩協會(Associazione Verace Pizza Napoletana,它真的叫這個名字)為了遏止亂象,於 1984 年發佈了「國際真正的拿坡里披薩準則(AVPN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)」,其中三項重要的衡量指標,包含:
  1. 拿坡里披薩是圓的,最大直徑不可超過 35 公分
  2. 拿坡里披薩帶有隆起且沒有烤焦的 1 到 2 公分的邊
  3. 拿坡里披薩必須是柔軟且香氣十足的

其他指標包含規範用料(水、鹽、酵母、麵粉)、規範做法(備料、發酵、熟成、揉製、木頭窯烤)、規範配料(番茄、水牛起司、羅勒、初榨橄欖油)、規範披薩中心厚度不得超過 0.25 公分等等,只要遵照指令,人人都可完成「帶有尊嚴」且「捍衛獨特性」的真正拿坡里披薩。

披薩歷史和瑪格麗特皇后

但在拿坡里人(及現今群情激憤的義大利人)如此保護自家食物遺產不受外族調戲之前,披薩在誕生初期,其實只是不入流的窮人街頭小吃,以做麵包的相同材料,佐以豬油、小魚、起司或番茄切片,被嫌棄為「像是從下水溝撈出來的惡臭麵包」。其關鍵材料番茄,於 16 世紀才由美洲傳入義大利,所謂的正統性也不復存在。
 
據傳披薩確立它在飲食史上的地位和形態,是在 1889 年義大利國王協同瑪格麗特皇后(Margherita of Savoy)拜訪拿坡里時,因厭倦繁瑣的法式餐點禮俗,邀請了當地餐館廚師埃斯波西托(Raffaele Esposito)做出三道披薩料理,其中加了番茄、羅勒、水牛起司的披薩得到皇后的喜愛,被命名為日後為人所知的「瑪格麗特披薩(Pizza Margherita)」,也是在披薩準則裡唯二被承認的披薩類型(另外一種是 Pizza Marinara,加了番茄、橄欖油、牛至及大蒜 )。
 
 

做一個五百年前的披薩

擅長用食物説歷史故事的 Youtuber Max Miller,複製了五百年前的披薩,參照的是主廚史卡皮(Bartolomeo Scappi)的食譜記錄。史卡皮為兩任教皇的私人廚師,參與了大大小小的教會掌廚活動,他留下的食譜成了後人窺探文藝復興時期飲食樣貌的文本,也成了我兩個禮拜前下雨天困在家的無聊手作活動。與眾不同的是,當時的披薩是甜的。
 
食譜的翻譯如下:
  • 將 3 磅的麵粉、2 盎司的酵母、4 盎司泡過溫水的麵包粉、和適量的鹽混合在一起
  • 成型的麵團放置在溫暖的場所發酵,就像做麵包一樣
  • 再度在桌上揉製麵團 30 分鐘,慢慢加入 2 磅的新鮮奶油
  • 揉捏至奶油與麵團均勻混合並柔軟
  • 將麵團分為 2 到 3 塊,分別放入加入奶油的烤盤中
  • 塗上融化的奶油,放入烤箱。在表面上用刀子戳洞,使它不會膨脹太過厲害
  • 在完成之即,撒上糖和玫瑰水
  • 這道糕點應慢慢烘烤,並在燙口時上桌
畢竟是五百年前的食譜,許多材料至今已演變成不同型態,例如麵粉,食譜並沒有特別指明是高、中或低筋麵粉,我猜想五百年前麵粉的生產或許也沒有這麼講究,因此使用了家中原有的中筋和低筋麵粉各一半。加入速發酵母、麵包粉糊、一匙的鹽和水,揉捏成型,蓋上廚巾,Max 建議在室溫中發酵 2 到 4 個小時,但麵團 4 個小時之後看起來才剛甦醒,又多放了 2 個小時使它長至兩倍大。
 
雖然 Max 已將史卡皮準備給整個教皇法庭的材料用量減少一半,我又將 Max 的用量再減一半,食譜建議的奶油量還是多得驚人,切下的一大方塊奶油在視覺上就能造成心血管阻塞。我一面忐忑不安的把奶油小塊小塊地加入麵團,一面感受到麵團在掌心融化成液體,最後乾脆放棄剩下的三分之一奶油。反正是五百年前的披薩,誰吃得出來正不正宗呢?
 
以 175 度烤個 1 小時又 15 分鐘,取出,撒上香草糖粉和黎巴嫩產的玫瑰水(在柏林吃過大馬士革的甜點,蘸上玫瑰水糖漿,簡直是天上才有的滋味),再入烤箱 15 分鐘。完成的披薩神似古典的台式大餅,口感乾燥,不知道是不是烤過頭。玫瑰香氣充斥口鼻,配上楓糖,像是在味蕾上開出了一座文藝復興花園。
 

參考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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